一、比选条件
2023-2025年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成雅分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资金来源为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成雅分公司(以下简称“成雅分公司”或“我司”)自有,委托人为成雅分公司。本项目按照《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国资委及出资企业中介机构选聘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川国资委〔2019〕9号)以及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印发《中介服务机构选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蜀道司发〔2022〕289号)文件要求,已具备比选条件,现由项目委托人作为比选人,对2023-2025年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成雅分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比选。通过比选确定中选人后,我司将与中选人签署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3-2025年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成雅分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2.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3.工作内容:(一)投标申请人为招标人提供贯穿本单位经营、管理活动全过程的专业法律服务,包括法律设计、法律规范、法律控制、法律救济诸方面。其工作职责和范围为:
1.法律设计:在招标人经营管理的决策阶段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
法律策划:根据法律规定,通过利弊比较,确定某项决策、经营项目、行为的法律框架、形式;
合法性审查:对招标人拟作出的决策,实施的经营项目、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以保障甲方经营目的可合法实现;
法律风险评估:当招标人拟作出的决策,实施的经营项目、行为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法律风险时,对其风险进行评估,包括:风险概率、相应法律后果、风险防范对策、风险补救措施。
2.法律规范:根据法律规定及法律设计内容,对招标人拟作出的决策,经营管理行为进行规范,包括:
企业结构规范:依据法律规定对招标人组织形式进行规范;
规章制度规范:依据法律规定对招标人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规范;
经营行为规范:依据法律规定对招标人的常规合同、操作方式进行规范。
3.法律控制:在招标人经营管理的实施阶段提供法律服务,包括:
法律监测:根据法律设计内容,对已经作出的决策、经营项目、行为在实施过程中进行监测;
法律纠正:对偏离法律设计内容的行为、事实进行纠正、补救。
4.法律救济:在法律纠纷(违约责任、侵权行为、其他违法行为)出现时,依据法律途径予以解决、消除(法律顾问的工作在司法解决程序中仅限于准备阶段),包括:协商解决(与当事人就纠纷进行协商、谈判);司法解决(诉讼、仲裁)的法律咨询;行政解决(听证、复议)的法律咨询。
(二)投标申请人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常见工作内容:
1.为招标人经营、管理提供法律咨询,当好参谋,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
2.起草、审核、修改合同、函件等法律文件;
3.就招标人经营管理存在的或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律师建议;
4.为经营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见证书等法律文件;
5.就其他类似单位在经营、管理中经常遇到的问题预先为招标人提供防范措施及建议;
6.参与招标人商务谈判;
7.办理纠纷协调工作及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8.为招标人涉及的诉讼、仲裁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9. 根据需要每年进行二至三次法律培训;
(三)服务期限:法律顾问单位实行聘期制,一个期限为3年,具体起止时间在合同中约定,合同一年一签。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参加比选的申请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持有营业执照,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持有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
2.申请人业绩最低要求:近3年(2020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备1个已完成或正在实施或新承接的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为国有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业绩。
3.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1)项目主办律师具备律师执业资格证书,从业时间在5年及以上。
(2)近3年(2020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至少1个为民商事主体或者行政主体提供法律服务的主办律师。
4.近三年(2020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提供承诺函)。
5.近五年(2018年1月1日以来)无刑事犯罪记录,未受过纪律处分、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等不适宜担任诉讼代理律师的情形(提供承诺函)。
四、服务要求
法律顾问单位对律师的基本要求,为比选人选派熟悉交通行业、合同纠纷、招投标管理等方面的,并且具有大型国有企业服务经验的专业律师提供法律服务。
法律顾问工作采取现场、电子邮件、电话、会议工作制等方式。
五、评审办法
本次比选采用双信封形式,资格后审。评审方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六、报价原则
常年法律顾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9万元/年。
七、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具备上述条件并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比选申请人,请于2023年2月13日起,在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成雅分公司网站(www.sccyfgs.com)免费下载比选文件及相关资料。比选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比选文件获取的方式。
八、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比选申请文件送交的时间为:2023 年 2 月 17日上午9:30~10:00时(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2023 年 2 月 20 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比选申请人必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比选申请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益新大道2号(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成雅分公司)3楼会议室。比选人定于比选申请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启封,比选申请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在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成雅分公司网站(www.sccyfgs.com)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比选人: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成雅分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益新大道2号
联系人:高健铭
电 话:028-85132959
附件:成雅分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比选文件)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成雅分公司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