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成雅分公司2024年收费工作服装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由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发包人为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成雅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由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成雅分公司作为比选人,对本项目进行比选。
2.比选内容
2.1 比选项目:本次收费工作服装采购项目为成雅分公司2024年度共计530名工作人员(收费站管理人员、收费员、监控人员)服装订制采购。
2.2品类为上述人员各季节服装(含短袖衬衣、裤子、裙子、防寒服、大衣、套装等)。比选文件中采购清单为2024年度暂估采购数量,实际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发的采购通知为准执行。
2.3本采购项目供货周期不超过 90 天,缺陷责任期至少 6 个月。
3. 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比选申请人独立比选申请,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1)比选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
(2)比选申请人应为能够完成合同生产供货能力的国内生产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具有服装销售或生产经营资格。比选申请人若为代理商,需提供有效的授权证明。
(3)服装生产企业具有固定的服装生产基地,服装制作设备达到先进水平,工艺精湛,技术力量雄厚。
(4)2021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及以上销售金额不少于50万元的工作服定制。
(5)比选申请人具备供货及售后服务的能力。
(6)比选申请人2021年1月1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记录和诉讼纠纷。
(7)信誉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比选申请人,其比选申请无效。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比选申请。
(8)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 评审办法
本次比选采用双信封形式,资格后审。评审方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其中第一个信封对比选申请文件中商务技术部分及比选申请人提供样衣进行评审,第二个信封对报价进行评审。
5. 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具备上述条件并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比选申请人,请于2024年 11 月 8 日起在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成雅分公司网站(www.sccyfgs.com)免费匿名下载比选文件电子文件。比选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文件获取方式。
6.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比选申请文件及样衣送交的时间为2024年 11 月 18 日上午9:00~9:30时(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 2024年 11 月 18 日上午 9:30时(北京时间),比选申请人必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比选申请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比选人指定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益新大道2号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成雅分公司208办公室 。比选人定于比选申请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比选,比选申请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比选结果。
(2)比选文件采购清单中主要货物需要由比选申请人提供样衣,与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同一时间放至同一地点。(中选候选人服装样衣需全部留样封存至中选候选人公示结束日,中选人服装样衣需全部留样封存至全部成衣按样衣交货验收。)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7.比选申请保证金
比选申请人宜在比选申请文件送交截止时间前24小时(以比选人到账时间为准),按规定向比选人提交如下形式和金额的比选保证金:
比选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1 万元。
开户名称: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成雅分公司
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工商银行成都武侯祠支行4402256009100056563
未按要求时间和金额提交比选保证金的,其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成雅分公司网站(www.sccyfgs.com)上发布。
9.比选工作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比选结果公示:比选人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比选结果即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名单在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成雅分公司网站(www.sccyfgs.com)上公示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比选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10.联系方式
比选人: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成雅分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益新大道2号
邮 编:610000(成都)
电 话:13880808629
传 真:028-85150542
联系人:陈女士
附件:收费工作服装采购比选文件
比选人: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成雅分公司
2024年 11 月 8 日